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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香港律师转递章,香港律师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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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牌: 上海近岸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单 价: 面议 
起 订: 1 套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1 天内发货
所在地: 上海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更新日期: 2015-11-0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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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2015年香港律师转递章,香港律师认证】详细说明
香港律师转递一般是针对香港个人,或者是香港公司文件,香港出具的文件等等用于大陆内地,才会用到香港律师转递. 
香港律师公证,即由香港或香港具有公证资格的律师对香港产生的文书进行公证,并将公证书和所附文书捆绑为一体,同时在公证书上签章。
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
2015年根据香港公证处的最新安排,凡需要公证由香港生死登记处出具的出生证明文件拿到内地使用的,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由出生证明文件中的父或母任意一方到达香港公证人处亲自递交出生证明文件(建议);或
2.出生证明文件中的父或母与香港公证人进行skype视频核对身份,再将出世纸原件及证件複印件寄来香港。如果香港公证处在递交公证文件后不接受此安排,则需要出生证明文件中的父或母任意一方亲自到达香港递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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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注册香港公司及国外公司,海牙认证,使馆认证,香港商会认证,香港律师转递,国际公证认证等.我司顾问电话:0532-85730508(青岛办公室),021-31300508(上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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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委托公証人协会有限公司2015年6月24日的通告作出了最新指引, 以下提及之变更事项需要以《公司董事/股东决议证明》, 而不得只出具《公司资料(状况)证明》:
-变更内地公司股权、董事、法定代表人等公司变更事项的证明,如不据中国委托公証人协会有限公司之最新指引, 相关公証文件将会不被接纳。
由於《公司董事/股东决议证明》与《公司资料(状况)证明》收费有所不同, 為免 贵公司有所损失, 请 贵公司加倍留意客户涉及变更内地公司股权、董事、法定代表人等公司变更事项之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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